《內河綠色船舶規范》2020是在《內河綠色船舶規范》2018的基礎上,基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指導思想進行編制,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結構調整
(1)由原來的5章調整為7章,增加了“清潔能源應用”和“船舶有害物質控制”章節;
(2)由原來按照綠色船舶等級劃分各章改為根據綠色指標屬性劃分各章。
2、建立了內河綠色生態船舶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基于內河航運綠色生態發展新理念,并綜合考慮我國長江、珠江等不同水系的航道、基礎設施、技術發展等特點,改變現有的碳排放指標、硫排放指標、油污染排放指標等分離的單一防污染指標,建立涵蓋船舶資源循環利用、清潔能源及綠色技術應用、溫室氣體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態環境友好的不同時水系的綠色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同時通過對指標性質、指標的唯一性、以及指標衡量標準的可獲取性、可操作性等,篩選出了可納入《內河綠色船舶規范》的指標。
3、優化綠色船舶等級劃分標準
《內河綠色船舶規范》2018是確定性規范標準,即綠色船舶各等級的技術要求是確定的,船舶需滿足各等級的所有標準才可取得綠色船舶附加標志;而此次規范升級,采用的是船舶評分制,即綠色船舶各等級的技術要求時不確定的,船東或設計單位可根據船舶類型及船舶自身情況,有選擇性地滿足綠色指標技術要求,只要船舶最終得分達到相應綠色船舶等級的分數即可獲得相應等級的綠色船舶附加標志。
4、增加了清潔能源應用
為鼓勵清潔能源在內河船舶的應用,此次換版特增加“清潔能源應用”章節,研究提出了LNG動力船、混合動力船、純電池推進船舶其清潔能源對傳統化石能源的替代比例的計算方法,并根據計算結果確定船舶可獲得的分值;同時鑒于目前我國內河船舶清潔能源應用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為此清潔能源應用為附加分值項,即船舶采用清潔能源后,可提高船舶獲得更高等級綠色船舶附加標志的可能性。
5、豐富了EEDI適用的船舶推進型式
鑒于目前內河船舶混合動力推進方式的日趨成熟及推廣應用,在綜合研究混合動力船舶推進型式特性的基礎上在附錄1增加了混合動力船舶的EEDI計算方法,以便滿足市場需求。
6、完善了EEDI驗證手段
考慮內河船舶開展水池實驗的經費及資源難題,特研究開發了《內河船舶能效設計指數預報評估軟件》,可用于常規主流船型的EEDI預報和評估。
《內河綠色船舶規范》2020將于2020年2月1日生效,生效后將替代《內河綠色船舶規范》2018。
附件為該規范的參考內容,最終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