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版規范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第1篇:
1. 新增了入級檢驗及型式檢驗的相關要求,刪除了符合性檢驗要求;明確穩性與消防作為入級條件;新增舒適性(噪聲與振動)、多體附加標志。
2. 新增艇體結構章節的一般規定,將不同材料游艇的結構通用要求編入本節;補充了纖維增強塑料艇的構件幾何尺寸限制要求;進一步完善了艇底波浪沖擊壓力、甲板計算壓力等壓力計算公式;明確了帽型骨材間距計算方法;完善了板材和骨材構件尺寸計算要求,引入位置系數,更加合理;補充了夾層板芯材的最低要求;明確了鋼質艇骨材特性計算時帶板的取值要求;補充了門、窗、蓋等設施的要求。
3. 將機器和設備方面的要求移入“游艇產品持證表”;增加了撓性軟管與膨脹接頭、燃油箱柜使用纖維增強塑料(FRP)時應滿足相關的ISO標準;優化了游艇推進軸徑的計算和取值;進一步完善細化了各規格下游艇艙底泵的配置要求;新增了動力艙底泵排量計算公式及艙底泵排量取值要求;新增了艙底水管徑計算公式及管徑取值要求。
4. 修改了接地要求;進一步明確避雷裝置適用船舶和避雷系統各部件要求;新增I類和II類游艇電源要求(主電源和應急電源);全面修訂III~V類游艇的電源要求,引入鋰電池作為電源的考慮;進一步明確帆艇電源要求;進一步明確III~V類游艇的應急照明要求;配電系統的最高額定電壓放寬到1000V(交流系統)或1500V(直流系統);進一步明確帆艇蓄電池相關要求;新增鋰離子蓄電池組相關要求;新增純電池電力推進游艇的相關要求。
5. 修訂了舾裝數計算方法;對錨泊及其錨鏈和系泊索的要求,調整為按舾裝數選取的通用方法;增加了超大抓力首錨的使用規定。
6. 新增了穩性和消防章節內容,作為入級條件。
7. 新增了噪聲、振動附加標志、測量要求及相關衡準要求,適用于自愿申請我社游艇噪聲與振動附加標志的游艇。
8. 新增了游艇產品持證清單。
第2篇:
1. 擴大了艇長適用范圍。明確穩性與消防作為入級條件;新增舒適性(噪聲與振動)附加標志。
2. 調整了艇體結構直接計算的具體方法;調整了垂向加速度計算公式;補充了纖維增強塑料艇的構件幾何尺寸限制要求;補充了夾層板芯材最低要求。
3. 新增了空心舵桿的外徑計算要求;取消了錨索替代錨鏈的舾裝數限制要求。
4. 增加了小于500總噸游艇螺旋槳軸直徑計算中的取值規定;明確了對貫穿干舷甲板以下艇體的發動機排氣出口應采取防止海水通過破損的排氣系統回流進艇體的措施;新增了排氣管路采用了水冷卻時的最低安全要求。
5. 明確了較大功率的蓄電池組的安裝要求;進一步明確避雷裝置適用船舶。
6. 新增了穩性和消防章節內容,作為入級條件。
7. 新增了噪聲、振動附加標志、測量要求及相關衡準要求,適用于自愿申請我社游艇噪聲與振動附加標志的游艇。
8. 8. 新增了游艇產品持證清單。
《游艇入級與建造規范》(2020)生效日期為2020年7月1日。
附件為該指南的參考內容,最終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為準。
注:本規范中帶下劃線內容為本次新增內容,帶刪除線內容為本次刪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