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信微報 日期:2022-09-2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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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便于理解《實施意見》,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內河船舶是航行于我國內河水域以及河海交界區的船舶,主要包括客船、貨船、工程船等,具有運能大、能耗低、成本低等比較優勢,是我國船舶工業裝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內河船舶大型化、標準化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在綠色化、智能化等方面與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和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仍有差距。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全面落實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有關要求,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發展,根據國家“十四五”船舶工業、交通運輸等規劃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聯合制定發布《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編制過程中,把握以下四方面考慮:一是突出重點,明確產業導向。以LNG動力和電池動力為主線,推動內河船舶綠色升級;以安全環保需求為牽引,加快智能技術研發應用;以標準化數字化規模化為導向,提升內河船舶設計、建造和配套產業鏈水平。二是打造標桿,創新發展模式。以龍頭企業為核心,組建產業聯盟,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參與,以共建共擔共享為核心,打造商業可持續的發展新模式。三是先立后破,積極穩妥推進。營造促進綠色智能船舶發展的良好產業環境,加快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政策體系,研究對綠色智能船舶給予政策支持,引導老舊內河船舶提前報廢更新。四是試點先行,壓實地方責任。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在有條件有基礎的重點地方開展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內河綠色智能船舶運營發展新模式,逐步在國內全面推廣。
(一)《實施意見》的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推動內河船舶綠色化、智能化、標準化發展為導向,以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動力船舶為重點,加強產業鏈協同,選取典型場景因地制宜開展示范應用,推動市場化運作、產業化集成、規?;瘧?,實現商業可持續,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制造強國、造船強國、交通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實施意見》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政策引導,加強部門、地方、企業協調聯動,供需兩端共同施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是堅持綠色智能,發展綠色造船、綠色船舶、綠色航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提升安全綠色發展水平。
三是堅持創新驅動,集聚產業鏈優勢資源,推動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提升發展質量效益。
四是堅持示范推廣,支持內河流域有代表性的地區先行先試,總結典型經驗做法,穩步推廣。
(三)《實施意見》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液化天然氣(LNG)、電池、甲醇、氫燃料等綠色動力關鍵技術取得突破,船舶裝備智能技術水平明顯提升,內河船舶綠色智能標準規范體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綠色智能內河船舶設計、建造、配套和運營企業,打造一批滿足不同場景需求的標準化、系列化船型,實現在長江、西江、京杭運河以及閩江等有代表性地區的示范應用,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初步構建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生態。內河船舶綠色化、智能化、標準化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建立較為完善的產業鏈供應鏈。
到2030年,內河船舶綠色智能技術全面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商業模式等產業生態更加完善,標準化、系列化綠色智能船型實現批量建造,產業鏈供應鏈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立內河船舶現代產業體系。
《實施意見》圍繞發展目標,提出了四方面的重點任務。
(一)優先發展綠色動力技術。
一是積極穩妥發展LNG動力船舶,重點推動LNG動力技術在沿海、長江干線、西江干線、京杭運河等中長距離2000載重噸以上貨船、工程船等應用。
二是加快發展電池動力船舶,重點推動純電池動力技術在中短途內河貨運船舶、濱江游船及庫湖區船舶等應用,開展標準化箱式電源換電技術研究與應用。
三是推動甲醇、氫等動力技術應用,推動甲醇動力技術在貨船等應用,探索氫燃料電池動力技術在客船等應用。
(二)加快推進智能技術研發應用。
一是加快先進適用安全環保智能技術應用,降低船舶安全風險和船員勞動強度,提升船舶能效和降低污染排放,加快相關智能系統設備研發應用。
二是推動新一代智能航行船舶技術研發應用,開展基于5G網絡的“岸基駕控、船端值守”船舶航行新模式研究,研究在通航秩序好、船舶交通密度適中的骨干支線航段率先開展遠程駕駛系統技術的試點示范,探索發展自主航行船舶。
(三)提升綠色智能船舶產業水平。
一是加強綠色智能船舶標準化設計,提升船型設計水平,形成技術譜系和設備清單,打造滿足不同應用場景需求的標準化船舶系列產品。
二是推動內河船舶制造轉型升級,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內河船舶制造產業布局,培育若干內河船舶制造骨干企業,大力推進標準化、集約化、綠色化、智能化生產。
三是構建綠色智能船舶新型產業鏈,鼓勵組建產業聯盟,打造協同創新平臺,圍繞內河船舶總裝建造基地,推動上下游配套產業集聚發展,培育船舶配套產業鏈優勢企業,形成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四)建立健全綠色智能船舶產業生態。一是完善綠色智能船舶運營配套設施,加快新能源清潔能源供應設施建設,創新配套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提升配套設施綜合服務水平。二是推動綠色智能船舶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貨主、港口、能源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動力電池等關鍵配套企業深度參與,探索船舶租賃、設施共享、船電分離、智能運維等利益共享的新模式。三是加強和改進船舶運營管理,研究制定綠色智能內河船型目錄,研究實施國內新建內河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準入制度,建立現有內河船舶能效標識制度,鼓勵有條件地區建立現有燃油動力船舶退出機制。四是強化安全質量管理,健全綠色智能船舶及關鍵設備安全和質量技術標準,強化船舶檢驗管理,內河船舶制造、航運以及配套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要加強質量和安全風險管理。
為保障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順利實施,《實施意見》提出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鼓勵先行先試,鼓勵有條件的重點地方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內河綠色智能船舶運營發展新模式。
二是加強政策支持,支持綠色智能船舶研發應用和產業化、規?;l展,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合理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鼓勵地方加大政策支持。
三是建立評估機制,調動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產業聯盟等積極性,適時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和重點地區先行先試情況評估,對成熟做法和成功經驗予以推廣。
四是協同推進實施,加強部門、地方、企業聯動,形成政策合力,明確工作目標、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二司